内容提要:《烟霞里》展示了一个写作者试图从自身的经验出发提出问题,并最终回到自身的经验的过程。借由文本内置的写作者,以及这些写作者的写作经验与魏微本人的写作经验的互动,《烟霞里》将魏微长久以来未曾停止关注的“人之为人”的命题,转化为缘何又如何书写“人之为人”这一动态过程的问题。通过将《烟霞里》同时置于魏微的个人写作史、以及影响了她个人写作史的那些文学事件之中,本文一方面试图说明《烟霞里》之于“一个人”及“时代”的处理方式,因更多地与魏微对自身写作历程的回顾相连,而与魏微过去的表达相似却不同;一方面也试图指出在时至今日的个体化进程,也在那条1990年代中期 “个人化写作”思潮的延长线上,已然走出了相当系统化且内化的个人。
关键词:魏微 《烟霞里》 文学经验 个体化
《烟霞里》,魏微 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如何书写自我,或者说如何将个人的经验有效地转化为文学话语乃至社会话语,是新文学的写作者们始终需要面对的写作命题。当魏微在她有关《烟霞里》(2022)的访谈中,将《烟霞里》诉说为一个“集成式’作品”,并将其中的“社会属性”和“历史感”提点为对早前的《沿河村纪事》(2010)和《胡文清传》(2012)的某种沿袭时,《烟霞里》也就不仅是一则文本,而且是诸多文本及其经验的载体。而当这样有关沿用自有文本或借鉴其他文本的自述,不仅在魏微的这一篇访谈、也在更多其他有关《烟霞里》的访谈中出现时,它或许可以表明,对于写作中遇到的结构性问题,写作者总有意借由往昔的文本来代为解答。
对写作经验及其往昔文本信息的考察是一段可以无限递归与后退的旅程,经验的背后总还有经验,文本的背后总还有文本;它所达到的最远之处,或许是文中所回溯的“1898年”——而据金观涛与刘青峰考证,正是在彼时梁启超流亡日本期间所译的小说《佳人奇遇》(1898)中,最早出现了中国现代意义上的“个人”一词。当然,为了叙述的流畅与方便,本文所着重分析乃是那些与写作本身直接相关的经验。因为《烟霞里》内置的写作者提示我们,《烟霞里》不仅是“一个人的编年史”,而且是“一个人的编年史”是如何被书写出来的过程。缘何写作、以怎样的身份来写作、写作的对象与写作者应是怎样的关系、如何更好地解释写作对象及其种种社会行为,这些在魏微以往的写作中不断被抛出或有所回应的问题,同样被投射到《烟霞里》内置的写作者们身上,需要她们来回答。缘此,通过揭示这些流通于文本内外的写作经验对《烟霞里》的共同参与,本文不仅试图对《烟霞里》本身的写作路径作出阐释,也即“一个人”及其所呈现出的那种摇摆不定、纷然复杂的非线性的特征,是如何被整合入“时代”这样一个整体性系统的;也试图说明有关“一个人”与“时代”的命题如何能有如此长久的韧性,以至可以被魏微一而再、再而三地书写。
一、“写作”的本相:从时间意识到问题意识
及至《烟霞里》经由《收获·长篇小说·冬卷》选载,并于同年年末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距离魏微上一篇《胡文青传》的发表,已有十年。这十年的时间,据魏微自述,实是有写而无得,即有意或已经着笔,却往往难以为继。事实上,魏微的写作停顿不唯这十年,也不唯这一次。在交出《沿河村纪事》与《姐姐》(2010)的次年,魏微即对自己2004年之后之于新作的诸种延宕,以及2008年至2010年间为期近两年的写作停顿作出了解释:“七年间,一些更广大、阔朗的东西走进了我的眼睛里,那就是对自身之外的物事的关注,千头万绪,愈理愈乱。”“到了这个年纪,关于人生的来龙去脉,我们要想想清楚。有些朋友说,你正是因为想得太清楚了,才懒得动笔,其实恰恰相反,我是因为没想清楚。”
在这篇题为《我这七年》(2011)的“年度小说家”获奖感言中,“七年”的时间起点是“2004年”,也即魏微结束了1998年辞职写作以来的自由作家身份,加入中国作家协会的这一年。次年,也即2005年,魏微与广东省作家协会签约并赴职广州,正式成为一名“专业作家”。 所谓“我这七年”,既是“华语文学传媒大奖”从提名到获奖的“七年”,亦是初涉“专业作家”体制的“七年”。在《我这七年》中,对“七年间”乃至“七年前”的写作回顾,使得处在“七年”这一时间线索中的《沿河村纪事》与《姐姐》,具有了阶段性的意味。与《我这七年》的创作自述相类,在彼时的小说文本中,写与不写的问题或曰写作的延宕亦为小说内部的写作者们所觉察:在《姐姐》中,弟弟“一直想写写姐姐,她十七岁的样子”,却直到姐姐婚后多年才得以成文;而在更早的《沿河村纪事》中,当主人公“决定写下”自己与两位师兄两次探访沿河村的经历之时,她也很快意识到这样一场几乎是突如其来的写作,距其初次的沿河村之行业已十五年。在写作的目的和写作的行动如何得到应有的认识与呈现这一问题上,现实与虚构之间似乎并没有固定的分野。
颇有意味的是,无论是在《沿河村纪事》还是在《姐姐》中,承担起“写作”这一行为的主人公或叙事者,都并非角色意义上的作家。就《沿河村纪事》而言,有感于已故的导师之于自己性格与生活上的影响,而决定为其《沿河村调查》写下“一个后续性花絮”以表纪念的主人公“我”,乃是一位出身于社会学的晚报记者。而与此形成对照的,恰是魏微早年自负为“成名”的写作阶段中,那些在人物构形上不脱作家或正在成为作家的“我”们。譬如魏微在更早的一场为期两年的沉寂后所交出的《一个年龄的性意识》(1997)中,那个“站在文字的废墟上”思量着如何书写自己“并不熟悉的性”的“我”;也譬如其后的《从南京始发》(1998),以及与《一个年龄的性意识》同样设有“黑雨”这一人物的《无题》(2000)和《1993—1996年,我们的生活——几封前文学青年的通信》(2000)中的“我”,她们都在写小说、学小说的同时,受制于小说中的问题。换言之,与此前那些同样关涉“写作”的作品有所不同,《沿河村纪事》既要求它的叙述者是具有一定文学能力的写作者,亦要求这一写作者保有对文学的业余性。
对业余性的关注,或与魏微“七年”间逐渐清晰的“专业作家”身份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业作家”及其对应的“业余作家”所共同构成的,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作家创作的基本建制,而且是一条带有辩证意味的成长路径:从“业余”走向“专业”的职业作家,需要在制度与人生的双重意义上,重新消化“业余”与“专业”的义涵。或者说,他们总能发现自己正被那些更为广义的“专业”与“业余”所塑造。在《沿河村纪事》中,当“我”与同行的两位师兄有意无意地陷入了沿河村自造的狂热并由此产生自我怀疑时,这种自我怀疑的能力即被认为与他们“所从事的专业”以及就此形成的“身份”,紧密相连。在这里,后天的专业性因素之所以比先天的器质性因素更值得强调,未必是因为它更为重要——无论是“我”还是两位师兄,都无法仅凭自己的“专业”与“身份”来面对与沿河村村民的诸种交往,而是因为它的习得更加艰难。当然,也更容易让人感到对自己的不够满意。在《沿河村纪事》中,与“专业”乃至“身份”相连的那部分能力,除了被认为具有某种“尊严”之外,亦被描述为一种“后天的不幸”。
对“专业”乃至“身份”的问题化表明,写作者之于自己的写作是清醒的:一场写作及其经验的发生,并非是不需要思考的,也并非是没有局限的,而写作者未必不能与这种局限共存。据《沿河村纪事》所述,“我”与两位师兄在导师的授意下初访沿河村做社会调查,是在1994年;而当“我”在距此十年之后的2004年,也即导师的卒年作出回望,使“我”感慨的与其说是当年的沿河村之行本身,不如说是它对于“我”的“人品、性格、生活”所产生的结构性影响——时至2004年,“我”已无法想象另一种既无关导师,也无关沿河村的生活了。而与《我这七年》中言及的“2004年”相类,被写入《沿河村纪事》的“1994年”这一时间节点,亦与魏微自身的写作经历直接相关:正是在1994年,魏微发表了她的处女作《小城故事》(1994)。彼时的魏微尚未有“魏微”这一笔名,也尚且处在某种“业余”的写作语境之中:在外资企业工作,于写作“既无文学准备,也无思想准备,几乎是一念之间提起笔来”。事实上,文本内与外的经验之所以能够在诸如“1994年”或“2004年”这样的时间节点被折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文本之外的魏微与文本之内的“我”都有意将“1994年”与“2004年”本身,视作某种不可逆转的现实。而在《沿河村纪事》中,“1994年”的现实与“2004年”的现实都对“我”产生了影响,它们虽有所叠合,但既不相同,也不可彼此替代。
因此,似乎也很难用一种单纯的线形更新,来理解发生在2004年的写作身份的转变之于魏微的影响,因为过去的身份经验仍在2004年以后的写作中持续。及至《烟霞里》,作为“专业作家”的“小说家魏微”虽不止一次地出现,却亦不构成文本真正的写作者,而只是负责全书最后的统稿与润色。据《烟霞里》所虚构的成书过程,在主人公田庄逝后不久,其生前好友米丽、万里红、欧阳佳与陈丽雅即决定,以田庄出生与去世的年份也即1970年至2011年为期,为其编写《田庄志》,并为此筹备了“《田庄志》编委会”以吐纳“数以百计”的“田庄的家人、同学、同事、亲戚朋友”的“珍贵回忆”与“海量素材”。 四位撰稿者中,万里红是田庄在岭南文研院的同事,其工作性质与田庄相类,主要是“当学者、写论文”;陈丽雅供职于社科院,因读田庄曾参编的《珠江潮》杂志而与之相熟;欧阳佳则是田庄在中文系读硕时的学姐,在辞职做家庭主妇之前一直从事编导工作。与《沿河村纪事》中“我”的写作相类,于米丽、万里红、欧阳佳与陈丽雅而言,为猝然去世的田庄作传乃是她们的“业余”,也即“本职工作”之外的事。值得注意的是,田庄虽在2011年去世,但在实际的行文中,无论是对成书过程的说明还是“小说家魏微”的出场,除了全书的《前序》与《终章》处稍有提及,基本都集中在“2004年”及其后“2005年”的章节之中。
也是在这一意义上,比起在内容上具有一定前奏性与重复性的《一个人的微湖闸》(2001),《沿河村纪事》或许更应该被视作《烟霞里》的逻辑起点:《烟霞里》之于“专业”与“业余”的双重处理,不仅与《沿河村纪事》相类,亦与之同源——它们都要对从2004年开始,发生在写作上的制度性乃至地域性的分界,作出反应。在《烟霞里》之前,魏微一直纠缠于其间却未能如愿的《梁启超传》的写作,正缘于对广州的书写计划:“来广州这么些年,不知道从哪个角度去写广州,后来就遇上了梁启超。”因此,因《梁启超传》“写坏了”而作的《烟霞里》,其底色亦不脱想要将2004年以后开始的广州生活对象化、问题化,使之不仅成为写作者的写作素材,亦成为写作者与过去的自己、与外部的世界建立关系的通道。或因于此,无论是《沿河村纪事》中的晚报记者,还是《烟霞里》中的研究员或家庭主妇,那些被“2004年”同时召唤的不同质地的“业余”写作者们,都或多或少与魏微本人不同阶段的职业经历相关:魏微曾因辞职写作且不爱出门,被不少友人评价为“天生是做全职太太的料”;也曾在更早的时候,于沭阳的报社担任过记者一职;当然,她也作过一些较长的评论文章。换言之,“专业”与“业余”所共同处理的,与其说是一场关乎什么是写作、由谁来写作的实验,不如说是一次对自己的写作史与生活史的回眸,其根本在于,如何抵御个人经验的流失。
二、“一个人”的脉络:从写作的群体到群体的写作
对个人经验的关注,或许更直接地体现在《烟霞里》原初的题名之中,魏微最早为《烟霞里》所拟定的名字乃是《一个人的编年史》,与其早前的《一个人的微湖闸》相应。魏微之于“一个人”的修辞偏爱,亦在《一个人的微湖闸》稍后的另一部长篇《拐弯的夏天》(2003)中得到体现,借由后记《交叉跑动的男女》,魏微将全书阐释为“一个人的口头回忆录”:“这却是一段真事。两年前的某天,我从一个朋友偶然得知”,“我模仿他的口吻,把它记录了下来。[……]我相信,同样的故事由不同的人来说,会大相径庭,而《拐弯的夏天》只是其中的一个说法。”在这里,《一个人的口头回忆录》与《拐弯的夏天》的题名分别指向了两个不同的“我”,即故事的自述者以及它的代述者;而于后者,这两个“我”实乃一体。以《拐弯的夏天》而非《一个人的口头回忆录》为题意味着,作为代述者的“我”有意在这样一个与己无关,甚至“不敢相信”的故事中,投入自己的“心愿”。而在《拐弯的夏天》乃至《一个人的微湖闸》之前,魏微业已将其之于《校长、汗毛和蚂蚁》(2000)与《寻父记》(2000)的创作自述,题以《一个人的写作》(2000)之名。
从《一个人的写作》到《一个人的编年史》也即《烟霞里》,魏微之于“一个人”的命名术已经持续了二十三年。然而,及至《烟霞里》,情况似乎与过去有所不同。在《一个人的写作》《一个人的微湖闸》与《拐弯的夏天》中,无论“一个人”是作为写作的主体还是写作的对象,皆有对其特殊性的强调。一如《一个人的写作》中的“我”对“要写另一种小说”的追求,《一个人的微湖闸》亦言“每个人”都应有属于“自己”的“微湖闸”。而在《烟霞里》中,田庄的一生则更多地被转化为四位撰稿者的共同经验:“她是我们所有人,以致我们疑心,田庄在多大程度上是真实的?她是不是‘物为我用’了?她存在过吗?”在这里,“一个人”的关键不再是“个”所指向的“不一样”或“孤独而秀美”,而在于“一”,即田庄自谓的“人生大同小异,以一知万,万众归一”。无论是作为田庄的“后闺蜜”还是作为“《田庄志》编委会”的成员,当米丽、万里红、欧阳佳与陈丽雅引用田庄之言,并意在说明她们写作田庄“确乎是为了写自己”,也为了“我们这代人”的“速朽”与“告别”之时,作为“一个人”的田庄俨然具有了集体的面目。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集体面目既是一种功能,亦是一种现实。一方面,在《烟霞里》中,为田庄这样一个既非“角儿、名流”,又甘愿“服从平凡、有限”之人作传,其意义并非是不证自明的。一如万里红在她所主笔的“2005年”的编年之中,曾援引的清代刘大櫆的“我死了,千万别叫名流作传,妄为行述,‘以贻有识之非笑’”一言,当《田庄志》的写作者们有意将传统治史方式中的编年与纪传共同演绎为《田庄志》的形制时,她们也或多或少地发现了在这样的传统之中,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平凡人”,都很难有其合法性。或因于此,在称赞刘大櫆为“真明白人也”之后,万里红很快又对他的观点进行了反拨,认为刘大櫆所说“并不适用”于她与米丽等人之于田庄的传略。万里红对刘大櫆之言的引述过程,同时包含了对它的排除过程;而被她排除在外的,不仅是刘大櫆,亦是与刘大櫆持有相似观念的田庄本人。田庄生前曾有意拒绝“小说家魏微”,想要以她为“原型”进行“一个人出生入死”的写作,而她当时所言的“我身上没事”及“千万别写”,实与刘大櫆相当。换言之,田庄的一生所拥有的意义,并非缘于田庄的个人意志或某些业已约定俗成的范式,而是缘于米丽、万里红、欧阳佳与陈丽雅的揭示。一旦离开“《田庄志》编委会”这一共同体,《田庄志》的意义其实很难存在。
严格说来,对“小说家魏微”几番致谢的“《田庄志》编委会”,并不包括“小说家魏微”。当万里红有意用“三同”也即同性、同学、同事来解释“闺蜜”一词,并进一步将这“三同”归结为“同行”之时,她所做的概念上的演绎其实也是对“《田庄志》编委会”在构成上的说明:与田庄的当代青年学者身份相类,万里红与米丽、欧阳佳、陈丽雅皆有她们之于文学乃至人文学科的研究背景。换言之,经由“《田庄志》编委会”所提点的“一个人”,比之“小说家魏微”所熟稔的叙事语言,其实更像是另一种运用了叙事的研究语言:它将田庄“怎样去活”属于她人生的“几十年”作为一种“问题”提出,并在最后的《终章》处,给出了“本篇的回答”。或因于此,在万里红诸人的理解与想象中,出于“标本”意义的研究型写作似乎远比出于“原型”意义的纯文学写作,对田庄更具有说服力:“就是说,皓首穷经,竭心尽力去写这一篇关于她的长文字,倘若她地下有知,一定不会感激,反而会大加阻挠”,“可是倘若我们说,这一篇的意义并不在于她,而在于我们,借她发点声音、提出问题、复盘一下往事。她就会心领神会,道:‘挺好,我支持。拿我当标本吧,没关系,随便写。’”在“我们”这一超个人的实体中,“田庄是谁”与“我们是谁”之间并不存在太多区别。在这里,想象或虚构的意思并不是说万里红诸人有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对田庄作出某些形象上的加工,而是恰恰相反:作为“我们”的一员,无论是万里红还是田庄都必须懂得如何通过虚构与讲述,来克服自己的情感和经历与其他成员之间可能存在的张力。
另一方面,从《田庄志》到《一个人的编年史》的重命名,虽经由“小说家魏微”的统稿与润色来达成,但关乎“一个人”的命题却并不只在“小说家魏微”或曰魏微的个人写作史中现身。事实上,出现在《拐弯的夏天》中的“一个人”,于彼时就并非偶然:在出版了魏微《拐弯的夏天》的同年,春风文艺出版社还出版有题为《一个人的排行榜》(2003)的系列书目,由李敬泽、谢有顺与祝勇分辑主编。而在稍后的《为野生词语立传》(2006)中,东西亦借由《一个人的排行榜》与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1994)之题,将韩少功十年之前的《马桥词典》(1996)重新立意为“一个人的词典”。这样一组具有共时性的“一个人”及其所包含的“个人”这一术语,或与1990年代中期以来的“个人化写作”思潮,并行不悖。而无论是诸如陈染、林白等女性小说家,还是诸如韩东、朱文等“断裂问卷”事件的主角,这些在通常意义上被认为能够代表“个人化写作”的写作群体,皆与彼时也即1996年至2001年间在南京生活、写作的魏微,有所纠缠:不仅林白与陈染被魏微以“虽疲惫、绝望,仍在抗争”的“激情的一辈人”直接写进小说,林白与魏微亦都间接参与到1998年由韩东、朱文、鲁羊主导的“断裂”问卷事件之中。换言之,无论是《一个年龄的性意识》中关乎“先锋死了”的宣言,还是《断裂:一份问卷》(1998)的答卷中之于主流文学秩序的阵痛与疏离,其间具有“个性”乃至“孤僻”色彩的自我意识与文学意识,既是魏微独立思考的结果,亦是她实际身处其中的那个“南京青年作家群”所共享的个体化进程。
从文本之外相对松散的作家群体,到内置于文本中的具有一定组织性的写作团体,在魏微“一个人”的写作线索中,一条从未间断的群体化路径似乎同样清晰可辨。在这里,群体化并不是说个体从属于某个集体或须由某种集体的范畴来代表,而是说在很多时候,所谓个体化也即以个体为单位对周遭的社会形成理解并付诸行动的过程,所包括不仅是如何发挥个体的能动性,而且是如何为个体寻找到新的社会保护机制:一旦人们能够将自己把握为个体,他们又将凭借什么来理解和面对那些他们作为个体所无法把握的不确定性?事实上,市场逻辑带来的对个人能力的强调,以及1990年代以来的诸如城镇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完善等多种系统性的改变,使得与高度的个体化同步发展的,恰是高度的社会关联。一如在《烟霞里》中,当万里红诸人试图对田庄何以“长成今天这个样子”这一问题作出梳理与展示时,她们所发现的其实并非田庄独特的个性或自决的行动力,而是她人生四十年所延展出的如树一般枝枝蔓蔓的人际关系网络。以至魏微自己都承认,写到最后,田庄的性格似乎“有点‘糊’了”。甚至,当万里红有意借田庄之口对“自我认知”作出阐释时,她所说的“必先将自己置于广阔、错综、复杂的人群里,去感知,去体悟,才能获得参照系,找到自己的位子”,也并非“自我”的定义问题,而是它的定位问题——在实际的生活中,以田庄为代表的、依赖于劳动分工及其他各类社会制度的现代个体,其实并不能独立生存。
三、“时代”的构词法:从经验的折叠到经验的再造
从原题的《一个人的编年史》,到历经《山河故里》以及《合声》《雌伏》《her》等诸种题法最终定名《烟霞里》,经由“烟霞”所说出的,不仅“一个人”的历史之于地方社会、女性主义这样的权力话语的化解与疏离,而且是“一个人”本身的脆弱与复杂:“一个人”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但对它的讲述却并非没有标准。存在于“一个人”中的集体面目表明,由具体的生命经历积淀而成的自我认同感,其实普遍存在;“一个人”既是一个特定的人,也是一系列社会、历史因素的载体。在作罢《一个人的写作》不久后的一次与吴晨骏的对谈中,当吴晨骏表示“个人”即是“我一个人”,而“写作”也应当被理解为“只是我的事”时,魏微紧接着追问:“你不可能完全封闭自己,这就是矛盾所在”,如果“一个人离开不了人群,需要与人交流”,那么又将怎样看待“人与人相互间的关系”?彼时,刚刚出版了新作品集《柔软的心》(2002)的吴晨骏,亦将自己的“理想中的写作”称为“一个人的写作”;而魏微在1998年所填写的“断裂”问卷正是吴晨骏传递。因此,似乎有理由相信,尽管魏微在其《一个人的写作》中业已宣称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人”,并且笃定自己可以凭此姿态进行“写作”与“日常地生活”,但她仍对在缺乏参照物的情况下讨论“个人”,抱有疑虑。在这里,魏微针对吴晨骏所提出的,并不是吴晨骏的问题,而是她自己的问题。
在《烟霞里》中,被用以描述“人群”及其结构性条件与相关机制的概念,乃是“时代”。 在万里红诸人看来,“人之为人”或曰“怎样活着”比之个体自身的际遇与选择,其实更应该被理解为“时代变迁”中的社会生活与文化沉淀所予以个体的“价值投射”。而在田庄生前,她对梁启超的研究成果亦被冠以《梁启超与他的时代》之名。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其实存在有两种全然不同的“时代”观念。一方面,在上述万里红诸人的结论之中,“时代”乃是一种解释“个人”的方式。所谓“每个人身上都有时代的光影,阳光落在人身上,无论英雄、伟人、平凡人,脸膛一样亮堂,影子差不多短长”,并不是说应当无差别地看待人的本质或人生的本质,而是说在是否反映、怎样反映自己所生活的时代问题上,每个人的功能性都应该被无差别地看待。换言之,“个人”既在“时代”之中,亦在“时代”之下,通过相对被动地接受“时代”中的一切,“个人”也就此成为能够表征“时代”的一个个具体的案例。这与魏微早前所书的要为“渺小单薄”的“个人”寻找“气壮山河”的“时代”做“依靠”的观点,其实有所相类。另一方面,在田庄对于梁启超研究的成果命名之中,“时代”并不是完全外在的实体,而恰是一个需要“个人”主动去争取,甚至去创造的对象。所谓“他的时代”或更为广义的“谁的时代”实则带有强烈的主观意味,即相信自己能够在“时代”中扮演一定的角色。
这样两种近乎相反的“时代”感观,之所以能够同时且并不相悖地出现在《烟霞里》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种将“时代”视为远在“个人”之上的绝对化秩序的观点,本就包含或缘于对“时代”的争取。与“一个人”的语法相类,魏微之于“时代”一词的运用也已持续多年。在一些场景里,“时代”与“年代”的界限并不十分分明,譬如在《崔健时代与张楚时代》(1998)一文中,“1986年前后”就被同时描述为带有“‘另类’声音”的“刚刚逝去的年代”以及“最活泼、更接近于人本主义的时代”。当然,无论是“时代”还是“年代”皆以时间为其底色,而诸如“七十年代”这样的时间概念于魏微而言,不仅构成其出生与成长的“背景”,亦构成其重要的文学身份:正是《小说界》的“七十年代以后”栏目之于魏微屡遭退稿的《一个年龄的性意识》的接纳,使得魏微成为“文坛”上“最早亮相的一批‘70人’”之一。此后不久,魏微即在《青年文学》上开辟了为期一整年的“我的年代”专栏,并以一篇具有半回忆半议论性质的《关于70年代》(2002)为自己破题。从同时期的《关于成名》(2000)与《每个人的文学青年时代》(2003)来看,“七十年代以后”不仅参与了魏微个人风格的形成,所谓要做“气息纯正”与“本色”的写作者,实则意味着要将自己与“时代”同质化的努力;而且更新了魏微关于个人成功的理解。
或因于此,时至《烟霞里》,魏微仍在一个相当有限的范围内讨论“时代”,尽管这个“时代”有意包含更多的历史信息,一如文中所言及的恢复高考、加入世贸、深圳股疯、北京奥运乃至美国的“9·11”事件,但它与“个人”的关系仍是“七十年代以后”的文学栏目式的——当《烟霞里》中的万里红诸人试图将“人生”与“时代”的关系总结为“互为映照”,也即彼此认领、相互成就时,她们的样本显然并不是那个一心只想做“旁观者”与“局外人”的田庄。与文本内外的“小说家魏微”相似却不同,田庄的人生与事业从始至终都并不持有一个与“年代”或“时代”互证的环节。因此,当魏微仍有意借由万里红诸人之口,将“互为映照”作为她之于《田庄志》的最终“回答”时,可知这样一种“人生”与“时代”关系,既有其基于自身写作经历的实构,也有其虚构的部分。事实上,就在作出“互为映照”这一判断的同一段落稍后,魏微即借万里红诸人之口将这种“时代”与“时代”中人都推衍为了“万物”:“阳光普照大地,可是人的眼里也会落进来星空;那远在天边的,只要你念及,都有可能是你的,会跟你发生关系,哪怕是隐秘的关系”,因为“世间万物均为一体,均有关联”。
似乎有理由相信,魏微长久以来之于那部未竟的《梁启超传》的案头工作,或多或少影响了她处理《烟霞里》中的“个人”与“时代”的方式。这不仅在于她有意让米丽在其所主笔的“1994年”的编年之中,将田庄的外曾祖父徐义仁的出生年份发现为“1898年”,也即梁启超历经戊戌变法的发生与失败的这一年;而且在于无论是“互为映照”还是“万物一体”,这些在魏微此前的小说、自述中均不曾出现的念想,其实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经由严复翻译的《群学肆言》(1897)而一度成为时人“口头禅”的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
事实上,不仅写作需要虚构,阅读也往往带有虚构的意味。究竟什么是“个人”与“人生”、什么是“时代”与“社会”其实很难说清,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却可以通过一次又一次带有特定价值取向与理论取向的阅读、写作,得到不断的确认。当魏微有意将凌志军的《变化:1990年—2002年中国实录》(2008)以及吴晓波的《激荡三十年:中国企业1978—2008》(2008)作为自己想象“时代”的重要参考书目,并试图借由田庄的故事重新翻译它们中的部分内容时,能够将徐义仁的“1898年”与梁启超的“1898年”并峙的那种“万物一体”的念想,其实也带有了将“家运”与“国运”同构的意味,一如米丽在其“1992年”的编年中所言的“‘家国’从来是一体”。在这里,“一体”的意思并不说家就是国、国就是家,而是说:从李庄到江城到清浦再到广州,当万里红诸人有意通过田庄不同辈份、不同亲缘的家庭成员及其组成的小家庭来诉说诸如上山下乡、改革开放等共和国历史时,在家庭之上,实已不再有其他的社会组织形式与意识形态力量,能够横亘在个体与国家之间。缘此,当魏微试图从自身的经验及其结构性特征出发,为“时代”也为社会、历史寻找一种总结或曰普遍规律时,她在“时代”的言说上所体现出的那种博杂性,也被直接提示为她作为一个个体或曰一个社会行动者本身所具有的驳杂性:把本不相关乃至有所出入的思想与现实进行化约、叠合与拼接,甚至并峙于同一结构之中,乃是人生而有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