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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皮孟骨”与汉代《诗》学渊源——评李华教授《孟子与汉代四家诗》

孟子与汉代四家诗1

作为中国儒学史上的关键人物,孟子对于儒学的贡献主要在于继承、守护并发展了孔子之学。孟子以孔子的私淑弟子自居,以承续孔子之道为己任,在“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滕文公下》)的艰难时刻,挺立起儒家的人格精神,“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孟子·滕文公下》),为守护儒家之道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继承孔子之学的基础上,孟子还将其深化发展,如将“仁”发展为“不忍人之心”;将“为政以德”发展为“仁政”等。孔子言之未明者,赖孟子而明;孔子所未言者,赖孟子而发。孟子实为后人探求孔子之学的纽带和桥梁,所以韩愈说:“求观圣人之道,必自孟子始。”

但是自战国以后,孟子之学一直处于隐而不彰的尴尬境地。《汉书·艺文志》将《孟子》置于“诸子略”;汉代注解《孟子》者五家,分别是程曾《孟子章句》、郑玄《孟子注》、高诱《孟子章句》、刘熙《孟子注》、赵岐《孟子章句》,如今也只有赵岐之著得以留存。一直到数百年后的唐代,《孟子》才逐渐得到重视。

唐代中后期兴起的孟子升格运动,对于确立孟子在儒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意义非凡。韩愈“读孟轲书,然后知孔子之道尊”,主张复古崇儒,力斥佛老,引孟子为同道,继承孟子的理念树立起儒家道统,对于孟子地位的提高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到了宋代,孟子学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孟子》一书,实现了由子到经的升格,孟子本人也得以受封袭爵,入孔庙配享。传统的“孔颜”并提的说法被“孔孟”所取代,“亚圣”的称号也由颜回变为孟子。孟子学价值在宋代的重新发现,深刻影响了宋代学术的发展。孟子有关性与天道的理论,为宋学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孟子的道统论,也激发了宋代士大夫传承儒学的自觉意识。可以说,孟子学在宋代迎来了全面复兴。

宋学的产生与发展受到了孟子的沾溉,这一点在学界已经是毋庸置疑的共识。但是汉代经学的兴盛,往往被认为导源于荀子,而忽视孟子的作用。如皮锡瑞称:“荀子开汉学宗派,其学笃信谨守,重在传经。孟子开宋学宗派,其学广大精微,重在传道。汉儒多传荀学,故孟子之学当时尚未显明”。这种论及汉代经学重荀而轻孟的观点古已有之,几成定见。然而以《诗》学为例,如果对汉代《诗》学与孟、荀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考察,则会对以上的问题产生新的看法。

李华教授的新书《孟子与汉代四家诗》(中华书局出版)在孟子与汉代《诗》学之间的关系上取得了颇多创获。全书深入分析了汉代四家《诗》与孟子之间的继承关系,总结孟子对汉代《诗》学的深刻影响,凸显了孟子对汉代《诗》学乃至汉代经学的重要意义,提出汉代《诗》学传承中“荀皮孟骨”的观点,为理清汉代《诗》学的渊源,重新认识孟子学的历史地位,以及汉代孟子学与《诗》学研究的推进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书绪论部分对孟子学及汉代《诗》学的研究现状与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全面详实的总结。在此基础上,全书共分为五章。作者在首章交代了本书所研究问题的学术背景,对孟子与周秦两汉《诗》学的发展关系进行溯源,指出孟子与《诗》都秉承着孔门之学的传承,点明了《诗》《孟》在齐楚并行的地域联系,强调《孟子》在汉代确立起辅经的重要地位,为后续的研究理清了渊源。

《诗》传至汉代,分为四家。其中鲁、齐、韩三家为今文,毛《诗》为古文。所以,在讲明学术背景的基础上,作者分章对鲁《诗》、齐《诗》、韩《诗》、毛《诗》与《孟子》之间的关联进行深入探讨。针对影响最为广大的鲁《诗》,作者指出鲁《诗》“四始”说所承载的王道政治思想与孟子将王道思想用于《诗》学传播之间前后相继的关系,论证鲁《诗》“以美刺言《诗》”和“以三百五篇谏”继承了孟子“以《诗》为谏”的用诗方式。在诗义阐释方面,鲁《诗》与《孟子》引《诗》的差别微乎其微;鲁《诗》以字义释《诗》的传统也来自于孟子;在具体的诗义上,鲁《诗》不仅承袭孟子的独特释义,还采纳了孟子的哲学观点。被视为鲁《诗》学者的司马迁不仅肯定孟子在《诗》学传承中的作用,系统记载了孟子的生平,还在《史记》中继承了孟子的史学观,承袭了孟子关于尧舜故事的史料。同为鲁《诗》学者的赵岐为《孟子》作注,并继承孟子“以意逆志”的《诗》学观。

对于西汉今文经学的代表齐《诗》,作者从地域关系上论证了其传承孟子的可能性。齐《诗》以阴阳五行说《诗》,而阴阳五行思想正是秦汉孟子思想的组成部分;齐《诗》选诗和编排所传达出的《诗》载王道观念,与孟子“王者之迹熄而《诗》亡”的诗学实践联系密切。在诗义的关联上,作者也作出了剖析,指出无论是对《诗》主旨的理解,还是诗义阐释、用诗目的,齐《诗》都和孟子相一致。齐《诗》对政教性的强调以及用诗方式也都与《孟子》存在渊源。

至于韩《诗》与孟子的关联,作者指出,不仅韩《诗》学者韩婴尊崇孟子,韩《诗》的渊源也可追及孟子。在《诗》学观念和实践上,韩《诗》以《关雎》为“王道之原”,传承了孟子“《诗》载王道”的《诗》学观。韩《诗》“不专解《诗》”的特点也继承自孟子“以意逆志”的理论。在说《诗》范式上,韩《诗》“引《诗》以证事”的特点,正是源自孟子借《诗》构建自己思想的做法。对于孟子的思想,无论是王道观、圣人观、士人观,韩婴皆有承袭。除了韩婴之外的其他韩《诗》学者,也在解说诗义、著述和行事践履上,与孟子存在着继承的关系。

毛《诗》是汉代古文《诗》学的代表。作者指出,《毛诗序》所体现的情志说与思孟学派的性情论相契合;《毛诗序》的“《诗》载王道”观深受孟子对《诗》中所蕴含的王道政教意义的阐发的影响;在具体的文字上,《毛诗序》更是或直接或间接地袭取孟子。毛公的《毛诗故训传》,兼具故、训、传三种体例,“故”视《诗》为先王之法,欲“显明亡之政教”;“训”通过字义阐释来理解全《诗》,训释简明;“传”注重引申阐发,都与《孟子》解《诗》相合。郑玄用孟子之法治《诗》,通过《毛诗传笺》最终将孟子的政教《诗》学在汉代的影响推至顶峰,还通过《毛诗谱》中对《诗》篇次的排列,贯彻了孟子“迹熄《诗》亡”的观念。

作者通过以上涉及思想倾向、师承渊源、地域联系、典籍流传、学者构成等多个方面的探讨,最终澄清了长期以来流行的忽视孟子与汉代《诗》学乃至汉代经学之间重要关联的错误倾向,对孟子与汉代《诗》学的关联进行了论证与确认。正如作者在本书结语中所指出的,汉代《诗》学对荀子的传承,主要表现在诗义方面,而在关乎汉代《诗》学发展的核心问题上,包括经学化历程、阐释路径的选择、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以及思想渊源等诸多方面,呈现出鲜明的宗孟的倾向。

本书大致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不溺旧说,勇于是正 

汉代《诗》学导源于荀子,这种观点自两汉时期已显其端。班固《汉书·楚元王传》将鲁《诗》学者申培公视为荀子的再传弟子,孔颖达《毛诗正义》凭借《毛传》秋冬为婚的训释与《荀子》的契合,认定毛公为荀子弟子。清儒汪中还根据《韩诗外传》多出引用《荀子》,将韩《诗》认定为源于荀子。俞樾甚至称:“读毛《传》而不知荀义,是数典忘祖也。”由此可见,此观点由来已久,影响甚巨,即使在今日的学界,依然存在着广泛的影响。

但是作者不囿于学界成见,对此观点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一方面,作者承认汉代《诗》学对荀学有所继承,这是历代旧见形成的根源;但是另一方面,作者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进一步研究汉代《诗》学与荀学之间的互通之处,指出汉代《诗》学对荀学的继承以诗义传承为主,而不是全方位的继承与接纳。因此,并不能将汉代《诗》学的渊源完全归于荀子。通过以上的努力,作者纠正了过去观点以偏概全的错误,厘清了错误产生的根源,为进一步的探究打下了基础。正因作者不迷信前人旧说,勇于质疑与探究,才能最终得出合理的结论。

二、承袭旧说,深化推进 

在破除“荀子为汉《诗》渊源”旧见的基础上,作者深入研究汉代《诗》学与孟子学的关系,探究汉代《诗》学的渊源,指出与继承荀子的诗义不同,汉代《诗》学对孟子的继承更加全面,这种继承体现在经学化历程、阐释路径的选择、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以及思想渊源等核心领域,由此坐实了汉代《诗》学与孟子之间的继承关系与紧密联系。作者的创见并非完全自出机杼,而是渊源有自。汉代《诗》学与孟子的关系,清人已有相关的论述,在民国时期又得到了发展,如傅斯年认为孟子“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的《诗》学主张,“简直是汉初年儒者的话”又如蒙文通《汉儒之学源于孟子考》,指出齐《诗》、公羊学渊源于孟子。作者承袭前人旧说,又将其全面推进,发前人之未详,从思想倾向、师承渊源、地域联系、典籍流传、学者构成等方面入手,一一证实了汉代四家《诗》与孟子的密切关联,最终实现了对前人的全面超越,深化了汉代孟子学与《诗》学的研究。

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汉代《诗》学的“荀皮孟骨”理论。所谓“荀皮孟骨”,即是汉代《诗》学所呈现的“表面师法荀子,而实则继承孟子的《诗》学现象”。这一提法,不仅是对汉代《诗》学渊源的高度凝练总结,也是本书研究的精髓与核心,更是作者通过此书对学界所作的最大贡献。

三、结合新出土材料进行研究 

本书综合运用二重证据法,在充分利用传世文献及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大量吸收出土文献研究成果。作者不仅对传世文献进行了深入研究,还吸收亡佚材料的辑佚成果,凭借吉光片羽的断简残篇,发掘其中的学术价值。更为难得的是,作者的眼光并没有局限于纸上之文献,对于近年来出土的文献资料,如阜阳汉简、马王堆帛书、郭店楚简、上博简、安大简、银雀山汉简等,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传世文献经过千百年的整理与研究,其内容多已成定论,可供研究者发挥的空间较小。然而新材料的出现,为学术研究带来了清新的源头活水。作者在研究中,大量使用新材料,与传世文献的研究成果相对照,为传统的孟子学与《诗》学研究打开了新的局面。如作者将齐《诗》以阴阳五行说《诗》的特点与孟子联系起来,如果单纯从传世的孟子文献来看,这种联系是难以令人信服的。正是凭借马王堆帛书和郭店简中思孟五行的概念,这种联系才显得合理。作者又结合《汉书·艺文志》阴阳家类中的《孟子》一篇相印证,从而将此联系证实,顺理成章,令人信服。阴阳家类的《孟子》早已失传,如果不是依靠出土文献,是不可能解开历史上思孟五行的谜团的。正是因为作者能够将出土文献及其研究成果运用于自己的研究领域,才证明了齐《诗》与孟子的联系。在论证《毛诗序》所说的《诗》“发乎情”与孟子性情论思想的渊源时,作者同样利用了郭店简《性自命出》中的相关论述,由此证明了《毛诗序》的情志说与思孟学派性情思想精神的契合。

四、打破学科界限 

作者在本书的研究中,不拘泥于学科的限制,打通文史哲,以综合的眼光和路径研究孟子与《诗》学的问题。如在考察孟子与鲁《诗》的关系时,作者指出鲁《诗》从字义入手进行诗义阐释的特点,并将此种诗义阐释的方法追溯到孟子,认为鲁《诗》的此种特点,应是以孟子为渊源。这种由训诂进行考察的方法,是典型的文学方法。又如作者探究《诗》与《孟》在传播地域上的关联,用历史的方法,详细考察了《诗》《孟》在齐、楚并传的渊源,由此论证了孟子与汉代《诗》学的关联渊源。再如作者考察《诗大序》情志说与思孟学派性情思想的关系,即是从哲学角度入手,分析二者中的“情”这一概念的相似,由此论证出二者的契合。这种全面综合的研究视角与方法,有利于打破学科局限,冲破旧的研究藩篱,实现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也是在当下的学术环境中谋求突破的必由之路。

本书虽在汉代孟子学与《诗》学研究上取得了难得的突破,但是囿于现实的困难,仍不免有令人遗憾之处。先秦两汉文献,由于年代久远,更兼历代文厄,往往百不存一。以汉代四家《诗》论之,齐《诗》亡于三国,鲁《诗》亡于西晋,韩《诗》入南宋唯余《外传》,只有毛《诗》流传至今。典籍的亡佚给研究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只能求之于辑佚所得。然而这种零散的片段也难以提供完整的信息。如本书引鲁齐韩三家《诗》,皆用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虽然王书在辑佚上用力甚巨,但仍有未曾收录的佚句。另一方面,即使王书将目前所能看到的散佚材料完全收录,这些零散的语句能体现几分三家《诗》的原貌,仍然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正因为文献的残缺,导致很多问题难以找到确凿的证据,只能依赖有限的材料进行猜测与想象,妨碍了本书取得更大的突破。虽然作者努力在现有的材料中爬罗剔抉,构建起汉代孟子学与《诗》学的关联,但是书中仍有一些论证,还有可完善的空间。

所以,只能期待有更多出土文献和新材料面世,为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提供新的证据和思路。江西海昏侯墓的发掘,或许能将已经亡佚的鲁《诗》公诸于世。若能将其运用于孟子与汉代《诗》学的后续研究,或许能使此研究的结论更进一步,论证更加坚实可靠。

【本文系国家重点文化工程“全球汉籍合璧工程”子项目“《新编佛法大明》整理与研究”(HBZ20210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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