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

融合发展10年,出版业还面临哪些难题?

2013年8月27日,本报特别推出“出版传媒大融合时代到来”的封面主题。但今天这个真正的大融合时代,却是10年前的我们不能想象的。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重要指示10周年,总书记的这步“先手棋”让当时面对新媒体冲击的传统媒体找到了转型和发展方向,将出版传媒业引领到了新的竞争场域——互联网和移动端。

2013年,全球传媒业已持续2年笼罩在“纸媒寒冬”阴影下,现在已成各自领域领军者的微博、微信、快手、知乎、爱奇艺等,却陆续进入爆发期,“两微一端”也是在这一年成为固定称谓和出版传媒业数字化转型的主流进军方向,2013年也就具有了一定意义上的“转折”色彩。

10年来,在推进数字化转型、融合发展的路上,出版传媒业不断吸收着技术红利,也不断上演着模式创新。在代表旧数字化模式的网站、数据库、电子书等产品形态之外,出版传媒业不断迎接在线教育、网络视频、音频、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介带来的新空间,也持续享受着知识付费、大数据、IP、AI、5G、ChatGPT等新概念带来的思想激荡。新旧业态相互渗透、持续融入,出版传媒业凝聚了互联网环境下向上生长的力量,也造就了当下“旧业还在,新业初成”的新局面。

10年间,“大出版”概念中最强劲的产业莫过于数字出版,其10年发展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2013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全年收入为2540.35亿元,2021年,该收入达到12762.64亿元,8年间增长了402.40%。

同样,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图书出版实现营业收入为770.8亿元,2021年该收入为1082.18亿元,8年增长了40.40%,增速远远低于数字出版产业的增速。

为推动传统出版传媒业转型升级,国家从各个层面给予大力支持。如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4年,新闻出版项目获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21亿元,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先后预披露IPO招股书;2016年,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继发布《关于申报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17年8月,总局启动“数字出版千人培养计划”;2019年,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2022年,中宣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到资金,主管部门在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经过10年融合发展探索,出版传媒业涌现了多家优秀数字出版公司、打造了一批优异的数字出版平台和精品项目,其间也锻炼出了一支优秀的数字出版人才队伍……整个行业在融合出版的理念、内容、技术、模式、机制等方面进入全方位创新的深度、蝶变状态。

但摆在我们面前的依然有很多难题。

一是数字出版产业产值中,来自出版机构的产值占比极少。图书、报纸、期刊作为我国传统新闻出版单位的主营业务,一直颇受重视,但在加快推进数字出版业务方面,与其他新业态相比,增长仍然缓慢。

2013年,在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全年收入中,互联网广告、网络游戏与手机出版占据收入前3位,后两者收入合计占据数字出版产业收入的半壁江山。2021年约1.28万亿元的数字出版产业规模中,互联网广告、网络游戏、在线教育分别以5435亿元、2610亿元、2965.13亿元,占据前3,合计规模超过1.1万亿元。

正如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吉述所判断的:中国数字出版产业绝大多数产值都是来自于互联网企业,出版社占比极少,10年来没有根本性改变。

二是出版业数字化收入占比依然很低。从已经公布的上市出版企业2023年半年报以及2022年年报来看,数字化业务的收入贡献占比长期处于较低状态,增长缓慢,即便头部企业,该比例也仅保持在10%左右。而且在大部分出版机构,数字化新业务带来的新收入还不能完全弥补传统业态失去的份额。

三是出版业尚未建立真正的现代传播力。进入新时代,人类迎来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这是信息革命基础上的第4次科技革命,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及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生产力,将是根本不同于以往的发展模式。出版业需建设全新的现代传播力,涵盖内容创新力、技术支撑力、覆盖能力、传播效力。需要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创造出优质内容,覆盖足够的用户群,形成正向有效传播力,使内容入耳入脑入心,真正能影响到主流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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